省份 |
时间 |
目前进展 |
浙江 |
2014年1月16日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1月16日起,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
江西 |
2014年1月18日 |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二胎政策于1月18日正式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 |
安徽 |
2014年1月23日 |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月23日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生二胎后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不再享受;之前“抢生”的家庭不算超生,可以补办《生育证》。 |
天津 |
2014年2月15日 |
天津《条例》规定, 2月15日正式实施单独二胎。经批准生育二胎者,应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4年以上(女方年满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
北京 |
2014年2月21日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月21日正式实施单独二胎。允许生二胎者,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
广西 |
2014年3月1日 |
广西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
上海 |
2014年3月1日 |
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二胎。 |
江苏 |
2014年3月实施 |
江苏省已完成“单独二孩”调研工作,方案已上报国家卫计委备案审核,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有望3月实施。 |
湖北 |
2014年3月实施 |
政策最快3月落地,“抢跑”仍属违法。 |
重庆 |
2014年4月实施 |
目前相关计生条例的讨论、修改正在进行中。预计可能在4月正式施行。 |
湖南 |
2014年一季度实施 |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按要求有序开展相关调研测算、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力争在一季度让这一利民政策在湖南落地。 |
海南 |
三个月后实施 |
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单独两孩政策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落地。“国家卫计委将在两个月内审核批复。”这也意味着政策有望在三个月后落地。 |
青海 |
2014年上半年实施 |
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 |
内蒙古 |
2014年上半年实施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定于3月份审议修改《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蒙古“单独两孩”政策将于上半年出台。 |
山西 |
2014年6月实施 |
前期的人口形势分析、基础数据测算、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形成的《山西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已上报至山西省人民政府。政策有望于6月前后正式实施。 |
河北 |
2014年6月实施 |
力争在今年6月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
贵州 |
2014年3月或5月人大修订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 |
山东 |
2014年5月进入人大审议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今年5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单独两孩”政策有望通过。 |
四川 |
2014年上半年实施 |
省人口计生委已提请省政府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将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
吉林 |
2014年下半年实施 |
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由于需要走立法程序,相关政策预计在下半年出台。在政策没出台之前生育者,如果不符合现行的生育政策,还算超生。只有政策出台之后,才能够享受此政策。 |
河南 |
2014年内实施 |
上半年能完成论证,审议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待省人大决定,有望年内实施。 |
云南 |
2014年内实施 |
目前已启动了“单独两孩”政策的立法。今年内实施。 |
黑龙江 |
2014年内实施 |
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抓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可以启动“单独两孩”的政策。 |
辽宁 |
2014年内实施 |
省政府法制办将提请省人大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单独二胎”政策问题已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有望实施。 |
陕西 |
进入法定程序 |
省人大于2014年1月10日做出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已完成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省内法定程序。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之后,正式实施。 |
甘肃 |
人大审议中 |
相关方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政策将年内放开。 |
宁夏 |
2014年内实施 |
政策已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待国家备案后并经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预计年内可正式实施。 |
福建 |
2014年内实施 |
具体的实施方案正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制定,在走有关程序。 |
广东 |
未确定放开时间表 |
针对单独两胎政策的调研情况报告已于去年12月中旬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但至今尚未收到批复。等国家批复,启动修改地方法规程序,尽快实施。 |
新疆 |
未确定放开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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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未确定放开时间表 |
单独二胎政策在西藏的实施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还要结合西藏实际,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实施方案。在新的政策尚未出台之前,仍按照《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第06号)》文件规定执行。 |
(穆菁 整理)